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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届毕业生常见就业问题答疑五】
时间:2022-05-11
   毕业生提供就业信息且网签后还是否属于“应届毕业生”?
面对严峻的就业形势,在毕业生求职的黄金期和关键期,中央和地方政府及学校都出台了多项就业政策,鼓励、帮助毕业生早就业、就好业,更快更多地积累工作经验、丰富工作阅历,为今后择业和更好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并规定毕业生就业后应如实及时提供就业信息且进行网签。但部分毕业生担心提供初次就业信息且网签后就不属于“应届毕业生”了。针对此问题,解答如下:
   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就明确对“应届毕业生”进行界定:“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因此,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形式就业或其他录用形式就业都不会受到影响。
一是签订劳动合同形式就业是指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就业报到证不能派遣到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不解决毕业生档案户口;或者毕业生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用工证明。选择签劳动合同形式就业的毕业生可选择回原籍或者派遣到人才市场,报到证签发类别可选择原籍或者人事代理。
注明:签订劳动合同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就业协议书、劳动合同或用工证明。
二是其他录用形式就业是指毕业生不与用人单位签订协议或合同,在某一用人单位工作时间短暂,就业单位灵活多变,且用人单位不需要报到证。选择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的毕业生可把就业报到证派遣到人才服务机构,人才服务机构解决毕业生档案户口。
注明:其他录用形式就业的毕业生须提交灵活就业证明(A 类表)或聘用证明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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